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湖南博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台(套)新能源汽车新型复合材料构件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6-02 16:35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湖南博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台(套)新能源汽车新型复合材料构件生产线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益阳市赫山区龙岭工业集中区沧泉片区机械工业园1栋

建设单位

湖南博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方瑞节能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益阳市赫山区龙岭工业集中区沧泉片区机械工业园#1栋,厂区占地面积100000m2,车间占地面积8500m2。车间主要被划分为:加工中心、模压成型区、手糊成型区、RTM成型区、钣金加工区、新能源汽车智能装配线、调校区、后固化区、整车性能检测区、产品检测、修复区、员工办公室,车间内不设员工食堂、宿舍。项目营运期主要生产新能源汽车新型复合材料构件,年产量约2000台(套),劳动定员50人,员工日工作8小时,年工作约300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①数控加工工序废气:经管道收集+负压排风+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P1。②打磨工序废气经管道收集+负压排风+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P1。③刷胶工序废气、灌注树脂工序废气排放速率小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VOCs初始排放速率,运营期车间加强通风的情况下废气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④液化石油气废气通过烤漆房排气筒排放。⑤喷漆房废气:经引风机+喷淋塔+活性炭吸附环保箱+催化燃烧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P3外排。因此项目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使用喷淋塔主要起处理漆雾的作用,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高新大道污水管网,厂区地面清洁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至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高新大道市政污水管网,废水经益阳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撇洪新河。因此项目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设备作业产生的噪声,在落实墙体隔声、机械设备均设置在厂房内,选用低噪声设备的情况下,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①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②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外售③废油漆空桶、废活性炭、喷淋塔水箱沉渣: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工业废油危险废物回收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废矿物油定期交由有工业废油危险废物回收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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