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锅炉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17 09:35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锅炉房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益阳市南县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

湖南洞庭海大饲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沐程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洞庭海大饲料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经我局审批《湖南洞庭海大饲料有限公司新建生物配合饲料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意在益阳市南县南洲工业园新建生物配合饲料生产建设项目(益环审(表)〔2012〕52号),2017年12月,公司扩建项目经我局审批《湖南洞庭海大饲料有限公司湖南洞庭海大饲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意建设(益环审(表)〔2017〕91号)。为满足生产需要,公司拟投资115万元,对现有供热系统进行改扩建,项目实施后,锅炉房共配置一台8t/h燃生物质锅炉,一台2t/h、3台4t/h燃天然气锅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燃生物质锅炉须采取“袋式除尘”措施处理,经4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燃天然气锅炉须采取“低氮燃烧技术”,4台燃天然气锅炉通过一根8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烟气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风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严格按规范要求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防止二次污染;项目生产产生的炉灰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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