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年产130t蔬菜食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泗湖山镇平塘岭村 |
建设单位 |
沅江市尖尖角绿色食品发展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睿福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沅江市尖尖角绿色食品发展有限公司位于益阳市沅江市泗湖山镇坪塘岭村,年产130t蔬菜食品生产线项目于2014建成投产。项目总投资900万元,占地面积466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蔬菜清洗车间、腌制车间、生产加工车间、包装车间,配套有冷库、办公宿舍楼、给排水、供配电及环保等相关辅助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燃油锅炉烟气经水膜除尘装置处理,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油锅炉标准后,通过15m高烟囱排放;废水处理设施需加盖密闭减少恶臭污染物排放,无组织排放废气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后通过排气筒高于屋顶排放。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和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厂采取“厌氧+水解”措施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周边水渠。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音、吸声、减振和建设绿化带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产生的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做好分类收集管理,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