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年产9.8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益阳市沅江市南嘴镇余家村 |
建设单位 |
湖南赤金混凝土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宏晟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赤金混凝土有限公司拟投资2200万元在沅江市南嘴镇余百新村原沅江市金太阳纸业有限公司闲置土地建设年产9.8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18000m2,建设1栋占地面积1350m2的全封闭式钢结构生产车间,设置1条混凝土生产线,配套建设1栋占地面积3000m2全封闭钢结构砂石仓库、5个储料仓,以及办公楼、生活楼、实验室、调度室、洗车台、给排水、供配电、储运及环保等相关辅助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和原料堆场须全封闭,骨料堆场、装卸扬尘和上下料口等产尘点须安装自动雾化喷头洒水抑尘,运输车辆保持清洁、低速行驶,厂区硬化道路须定期洒水降尘,减少无组织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原料筒仓须安装脉冲滤芯除尘器,外排废气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废气须满足表3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气须采取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后排放。 (四)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须设置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地面、搅拌设备、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和收集的雨水必须有效收集经三级沉淀处理后用于生产,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1665-2019)中的一级标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不得直接外排。 (五)落实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按照“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及沾染润滑油的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雨水收集池沉渣等一般固废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六)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并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