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资阳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 |
建设地点 |
益阳市资阳区新桥河镇新桥山村 |
建设单位 |
益阳市资阳区裕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智盛翰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益阳市资阳区裕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800万元,在益阳市资阳区新桥河镇新桥山村征土地8亩,建设资阳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设一栋占地面积1800m2的钢结构畜禽无害化处理厂房,一栋占地面积900m2的冷库,配套建设办公楼、门卫室、给排水、供配电、环保设施等相关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日处理20吨病死畜禽,预计年产油脂600吨、肉骨饼24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须采用专用的密闭车辆进行收集运输,卸料和储存过程中产生的臭气和高温处理产生的废气须采取“负压收集+微波除臭+消毒”处理措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的排放标准值要求,再分别通过2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燃天然气导热油锅炉须采取低氮燃烧工艺,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加强对各废气产污环节的管理,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恶臭污染物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的厂界标准值要求;食堂油烟需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后高于屋顶排放。 (四)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高温处理过程产生的冷凝水、设备清洗水、地面及运输车辆冲洗水等须采取“冷凝收集+微波处理系统”措施处理,回用于水洗塔补水,禁止外排;厂区雨水须收集沉淀消毒后达标排放;生活污水需采用一体化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1665-2019)表1中的一级标准要求后,用于周边农灌。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固体废弃物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六)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音、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