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湖南广佳废旧塑料回收有限公司废旧塑料破碎分选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新桥河镇虎形山社区 |
建设单位 |
湖南广佳废旧塑料回收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智盛翰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广佳废旧塑料回收有限公司投资200万元,在益阳市资阳区新桥河镇虎形山社区租赁原湖南宏达锑业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建设废旧塑料破碎分选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加工生产车间,布局破碎区、分选区、脱水包装区,配套建设原料和成品仓库各一栋,以及给排水、供配电、环保设施等相关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计划年处理废塑料9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须采取雾化喷淋处理措施,无组织排放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四)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1665-2019)中的一级标准后用于周围农田菜地施肥,不得直接外排。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对各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六)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分别完善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废机油、废油桶及沾染润滑油的劳保用品、以及少量分选的废电路板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分选杂质、沉淀池污泥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