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海棠路(金山路-云树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0-12-24 10:29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益阳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海棠路(金山路-云树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自2020年12月24日起)。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益阳市赫山区团圆南路333号  邮编:413000

联系电话:0737-661097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海棠路(金山路-云树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益阳高新区海棠路

建设单位

益阳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益阳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投资400万元在益阳高新区海棠路,进行海棠路(金山路-云树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拟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防护工程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治理:施工期设备冲洗废水和场地初期雨水分别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内洒水降尘和车辆冲洗,不外排。运营期无生活、生产废水,道路沿线设置雨污管网,采取雨污分流制。

废气治理:施工期设置硬质围挡,适当对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加强运输车辆及临时表土堆场的管理,严格落实“六个100%”的规定,确保施工扬尘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加强路面养护和清洁,定期洒水降尘,减少扬尘和汽车尾气污染。

固废处置:施工期土石方应全部回填利用,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分类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清运。运营期应定期清扫道路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以上一般固废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噪声: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在环境敏感点附近,应采取设置移动式声屏障等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禁止夜间(22:00~06:00)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防止噪声扰民。如确因工艺需要需夜间连续施工作业,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向附近居民公告。运营期应根据道路承担的相应功能,通过采取设置禁鸣喇叭和限速标识等措施减轻交通噪声影响,确保功能区达标。加强对沿线敏感目标噪声的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噪声防治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官网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5个工作日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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