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60万吨机制砂及碎石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3-30 17:26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年产60万吨机制砂及碎石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沅江市琼湖街道办事处塞南湖村

建设单位

沅江伍基建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知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沅江伍基建材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在沅江市琼湖街道办事处塞南湖村租赁湖南兴洋船舶制造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建设年产60万吨机制砂及碎石生产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建设一条全封闭机制砂碎石生产线,包括生产区、成品暂存区、原料储存区等,配套建设办公区、给排水、供配电及环保等相关辅助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线、原材料及产品堆场须布局在全封闭厂房内,输送皮带须安装在密闭廊道内,并在进出口安装自动喷淋装置降尘;对破碎、筛分、装卸料等产尘点须采取喷雾洒水措施降尘;厂区道路须硬化,并通过保持运输车辆清洁、低速行驶、厂区定期洒水等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无组织排放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四)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洗砂和洗车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采取“三级沉淀+压滤”措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厂区雨水收集后用于洒水降尘,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近期须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回用于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用于厂区绿化或道路洒水抑尘,远期能够纳入园区污水管网后,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各类高噪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输车辆禁鸣、限速,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六)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按要求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压滤泥饼、雨水收集池沉渣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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