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年产2000t三一重工沥青摊铺机配件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益阳市沅江船舶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沅江恒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知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沅江市恒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于2009年投资1000万元,在沅江市琼湖办事处塞南湖村征地12149m2,建设年产2000t三一重工沥青摊铺机配件项目,建设内容为1栋钢结构生产厂房,设置下料区、机加工区、焊接区、抛丸打磨区、喷涂房、晾干房、组装区、原材料及成品暂存区,配套建设综合办公楼、给排水、供配电及环保设施等辅助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喷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须采取“负压集气装置收集+高效迷宫过滤箱除漆雾+两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处理,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限值要求,再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抛丸、打磨工序须采取“布袋除尘装置”措施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再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焊接工序产生烟气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采取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限值要求,用于厂区绿化浇灌,不得直接外排。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废矿物油、废切削液、废过滤棉、漆渣、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金属边角料、焊渣、废焊头等一般固体废弃物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音、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