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桃江爱尔眼科医院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桃江县桃花江镇金盆大路东侧凯邦华通城5栋1~3楼 |
建设单位 |
桃江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太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桃江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拟投资1200万元,在益阳市桃江县桃花江镇金盆大道东侧租赁凯邦华通城5#栋一楼部分门面房屋、二、三楼整层,总建筑面积2336.15m2,建设专科医院桃江爱尔眼科医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眼科、中医眼科、耳鼻喉科、内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心电诊断科、医学验光配镜等,共设病床40张,配套建设供暖、污水处理设施等辅助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医院检验科检测产生的特殊废水经预处理后和一般医疗废水排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采取“调节池+生化处理+二沉池+消毒”工艺进行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外排,待该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并能够有效纳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后,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行深度处理。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处理设施须采取地埋式密闭措施,并对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臭气的环节喷洒除臭剂,减轻废水处理站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加强对医疗固废和生活垃圾的管理,防止废气扰民,排放废气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要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备用发电机、污水处理水泵和风机等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有效的综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防止噪声扰民。 (五)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加强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和消毒制度,完善医疗废物的贮存和消毒设施;所有医疗废物及废水处理站污泥和格栅渣须按要求暂存后交益阳市特许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有限公司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分区设置定时清运交给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