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年产60万吨碎石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益阳市桃江县浮邱山乡(E112°4′49″、N28°31′9″) |
建设单位 |
桃江德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沐程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桃江德基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经我局审批《年产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意在益阳市桃江县浮邱山乡建设年产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益环审(表)〔2019〕81号),目前项目正在建设中。公司拟投资2000万元在搅拌站南面厂区空地新建一条年产60万吨碎石生产线。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栋建筑面积1800m2的全封闭钢结构厂房,布置破碎机、振动筛、洗砂机等砂石生产线,1栋建筑面积1400m2的全封闭钢结构原料堆场,1栋建筑面积2000m2的全封闭钢结构成品堆场,配套建设办公楼、给排水、供配电、环保设施等公用辅助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严格落实《益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防止扬尘污染环境;妥善处置建筑弃渣和施工垃圾;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收集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得外排;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工期,控制夜间作业时段,防止施工噪声扰民。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线、原材料及产品堆场须布局在全封闭厂房内,输送皮带须安装在密闭廊道内,并在进出口安装自动喷淋装置降尘;对破碎、筛分、装卸料等产尘点须采取喷雾洒水措施降尘;厂区道路须硬化,并通过保持运输车辆清洁、低速行驶、厂区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无组织排放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四)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洗砂和洗车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采取“絮凝沉淀+压滤”措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厂区雨水收集后用于洒水降尘,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地施肥。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各类高噪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输车辆禁鸣、限速,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六)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按要求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压滤泥饼、雨水收集池沉渣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