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35万km特种电缆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3-17 10:30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年产35万km特种电缆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经济开发区狮子山路与S230交汇处

建设单位

湖南至和电缆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知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至和电缆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4000万元,在湖南桃江经济开发区狮子山路与S230交汇处征地10亩建设年产35万km特种电缆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栋3层总建筑面积6748.68m2的厂房,布局束胶车间、着色车间、押出车间和综合办公室、检验室、原材料及成品仓库等,另外建设一栋6层的宿舍楼,配套给排水、供配电、环保设施等相关辅助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着色和押出工序产生的废气须采取“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处理,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和表9的排放限值要求,再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加强对各废气产污环节的管理,提高废气收集效率,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管理要求,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无组织外排废气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需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后高于屋顶排放。

(四)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挤塑工序的冷却水须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要求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桃江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对各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六)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分别完善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废机油、废活性炭、废油墨包装桶及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边角料、铜线头、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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