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桃江县潘氏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平方米树脂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2-26 16:27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桃江县潘氏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平方米树脂瓦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大栗港镇德茂园村道金堂湾组

建设单位

桃江潘氏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山东睿福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桃江县潘氏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益阳市桃江县大栗港镇德茂园村道金堂湾组,公司租赁原桃江县鸿发竹胶板厂场地约8.25亩,于2016年建成投产。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树脂瓦生产车间,原材料及产品存放区,配套办公生活区、给排水和供配电、储运及环保等相关辅助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破碎、磨粉、切割等产生粉尘的工序须采取“集气罩+布袋除尘”措施处理,热融挤出工序须采取“集气罩+活性炭吸附”措施处理,再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的要求;食堂油烟须采取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通过排气筒至屋顶排放。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碎料、切割等产生噪声的设备须采取减震、隔声降噪等工程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分别完善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废活性炭、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废边角料和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固废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五)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林施肥综合利用。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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