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金康集团智能终端产业园项目(租赁厂房项目) |
建设地点 |
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标准化厂房A11栋 |
建设单位 |
湖南金康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沐程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公司拟投资10000万元在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租赁A区第11栋标准化厂房,建设15条智能型、功能型手机生产线和5条智能穿戴设备生产线,年产智能型手机300万台、功能型手机500万台和智能穿戴设备100万台。项目占地面积为4466平方米,厂房内分区设置组装测试生产区、包装区、物料区、办公区及给排水、供配电、环保等相关公用辅助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做好项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确保外排污染物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及表2中限值要求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排放限值要求;焊锡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引入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确保外排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做好项目水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经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上实环境(益阳东部新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 做好项目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合理优化总平面布局,并从优化设备的选型、减震、消声、隔声和合理安排设备作业时间等方面做好噪声的污染控制工作,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加强对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控制。项目产生的危废和一般固废应严格分类贮存,厂区内按规范和环评提出的容量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相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给地方环卫部门处理;酒精空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废包装袋、不合格产品、焊渣及烟气净化装置收集的粉尘等为一般工业固废,经分类收集贮存后外售综合利用;废胶水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送危废暂存库分类贮存,定期外委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按国家《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规定,加强对危险废物在运输、贮存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对事故隐患存在点进行检查,有效防止事故发生。 污染物总量控制:VOCS≦0.43t/a,总量指标纳入当地环保部门总量控制管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