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湖南中益食品化工检测院食品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自2021年3月22日起)。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益阳市赫山区青年路279号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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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食品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益阳市赫山区高新大道8号 |
建设单位 |
湖南中益食品化工检测院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金能环境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中益食品化工检测院租赁湖南口味王实业有限公司位于益阳市赫山区高新大道8号的办公楼一楼、四楼、五楼建设食品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512万元,占地面积10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楼废水处理间、四楼生物实验室、五楼化学实验室及配套公辅设施。项目主要接收湖南口味王实业有限公司送检样品及少量其他食品样品,年检量6000样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治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与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一同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含酸、含重金属和含有机溶剂的实验废液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喷淋塔产生的更换废液、实验器皿清洗废水及拖地废水收集后排至一楼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和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的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碾子河。 废气治理:实验过程中产生的VOCs和恶臭经通风橱收集+三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处理后排放,确保VOCs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天津市地方标准,DB12/524-2014)表2、表5中其他行业标准,恶臭污染物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酸性废气经通风橱收集+碱性喷淋塔+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外排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噪声: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合理优化总平面布局,并从优化设备选型、减震、消声、隔声等方面做好噪声的污染控制工作,确保厂界东、北面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南面(临近高新大道)、西面(临近城际干道)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区标准。 固废处置:项目产生的危废和一般固废应严格分类贮存,厂区内按规范和环评提出的容量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相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危险废物:含酸、含重金属和含有机溶剂的实验室废液、废化学试剂(药品)、废实验器皿(溶剂瓶)、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及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废过滤介质由纯水机制造厂商回收更换,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回收站,废培养基经高温高压灭菌后与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禁止乱堆乱弃。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官网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5个工作日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