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湖南省华诚运动防护用具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双手套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益阳市南县经济开发区纺织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湖南省华诚运动防护用具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沐程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省华诚运动防护用具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租赁湖南南县经济开发区纺织服装产业园5号栋标准化厂房,建设年产400万双手套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胶章车间、车缝车间、印花车间和包装车间,配套办公区、供配电、给排水、固废暂存间和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等相关公用辅助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点胶、烘烤、印花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须设置集气罩有效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满足湖南省地方标准《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表1和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再通过15高排气筒排放。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对各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分别完善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废活性炭、废油墨包装桶及含油墨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废边角料和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