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资阳分局关于新材料产业园1×8t/h锅炉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项目名称 |
新材料产业园1×8t/h锅炉房工程 |
建设地点 |
湖南益阳长春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212乡道以北,新弯路以东 |
建设单位 |
益阳市创鑫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北京华清佰利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为551.58平方米,主要建筑物为一栋551.58㎡的1层丁类厂房,其中建设锅炉房430平方米,天然气管道180m,35米高烟囱,固废仓库20平方米。此次为补办环评手续。年消耗燃气约108万Nm³/a,为园区内企业提供稳定的热能供应。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建设单位应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按照本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好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 (2)项目投产后,应严格操作规程,加强对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其安全运行,避免发生烟气污染和噪声扰民事故;对生产、生活污水必须先处理,达标后再排放;公司应有计划地改善工人的劳动工作环境,减少噪声对工人工作环境的影响。 (3)加强环保行政管理力度,明确专职的环保人员,负责项目建设前、后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排放污染物稳定达标。 (4)要及时收集、清理生产、生活固废,减少堆积。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资阳分局0737-4166218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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