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益阳市资阳区福中福食品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冷冻食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2-24 16:06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年产300吨冷冻食品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益阳市资阳区新桥河镇杨林坳村竹梓冲组

建设单位

益阳市资阳区福中福食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欣森宏景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益阳市资阳区福中福食品有限公司拟投资350万元,在益阳市资阳区新桥河镇杨林坳村竹梓冲组建设年产300吨冷冻食品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2273.3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栋占地600m2的钢结构厂房(设解冻区和加工生产区),配套3个速冻库(容量分别为一个150吨、2个2吨)、1个常规冻库(容量为300吨),以及给排水、供配电、环保设施等其他公用辅助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定期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环境风险。

(二)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严格落实《益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防止扬尘污染环境;妥善处置建筑弃渣和施工垃圾;施工废水必须集中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工期,控制夜间作业时段,防止施工噪声扰民;加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暂存池须加盖密闭,并定期喷洒除臭剂,解冻的固体废物残渣须及时清运,防止恶臭污染影响项目周边大气环境;须加强车间通风,设置换气扇及时扩散异味,减轻大气环境影响;厂界臭气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标准值要求。

(四)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产生的解冻及初洗废水收集后定期送资阳区食品加工园污水初级处理站处理,再通过资阳区食品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音、吸声、减振和建设绿化带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六)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收集后及时外售用于有机肥生产综合利用;废包装袋与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至垃圾暂存库后,及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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