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湖南益阳茈湖口加油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资阳区茈湖口镇S317省道一侧 |
建设单位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益阳石油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方瑞节能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益阳石油分公司投资建设的湖南益阳茈湖口加油站位于资阳区茈湖口镇S317省道一侧,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占地1250m2,其中加油棚占地面积270m2,营业室站房建筑面积180m2,加油站设加油岛4台,配钢制双层地埋卧式储油罐3个,其中20m³SF双层柴油罐1个(0#),20m3SF双层汽油罐2个(92#1个、95#1个),总罐容为60m³,折合油总储量50m³(柴油容积折半),为三级加油站。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油品在收集、运输、储备和发油过程中挥发的非甲烷总烃,必须按环评要求,分别采取有效措施,场界非甲烷总烃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限值要求;场区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要求;油气处理装置排气口的油气排放浓度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07)(≤25g/m3)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于站区的冲洗用水、站内员工生活用水以及往来乘客的冲厕用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场地冲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于农田灌溉或站区北侧池塘补水,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加油机油泵、加油车辆进出等产生的噪声。必须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降噪减振设施,对进出站机动车辆严格管理,设置绿化隔离带等措施,使区域噪声降到最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临近城市主干路一侧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清理油罐后产生的含油污泥、含油抹布、手套等。生活垃圾必须由专人收集,采取全封闭式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处理。清理油罐后产生的含油污泥、含油抹布、手套等属危险废物,必须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理。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得到合理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