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沅江市万隆木业有限公司年产300套船舶舾装300套家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7-08 21:28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沅江市万隆木业有限公司年产300套船舶舾装及300套家具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琼湖中路481号船舶制造产业园

建设单位

沅江市万隆木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北京华清佰利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沅江市万隆木业有限公司投资800万元,在湖南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船舶制造产业园租赁标准化厂房建设年产300套船舶舾装及300套家具项目,项目已于2018年8月投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包括1、4层的原木加工区;3层喷漆加工区、产品仓储区、原材料仓储区、危废暂存区、水性漆仓库等)、办公生活区(布置在第二层)和环保工程等,给排水和供配电等相关公用辅助工程依托园区已建成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人员,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环境风险。

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木料加工打磨工序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通过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喷漆、烘干废气采取“喷淋+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满足《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5-2017)相关标准要求通过15米高排气筒(P2)排放。

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漆雾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对各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按规范分别设置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相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漆桶和过滤渣等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应严格分类贮存,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废边角料、废木屑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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