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益阳市资江两岸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益阳市赫山区黄泥湖安置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0-12-08 13:54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益阳市赫山区黄泥湖安置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自2020年12月8日起)。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项目名称

益阳市赫山区黄泥湖安置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单位

益阳市资江两岸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

益阳市赫山区会龙山街道申家滩村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益阳市资江两岸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21252.05万元在益阳市赫山区会龙山街道申家滩村建设“益阳市赫山区黄泥湖安置基地建设项目”,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56399.4㎡,总建筑面积83610.0㎡,共建设25栋安置房以及供配电、环保等相关公用辅助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治理:本项目地面停车站汽车尾气中主要污染物CO、HC和NOX。由于汽车尾气的排放并不是连续的,地上停车场内汽车废气在地面直接扩散外排,属面源无组织排放,属低点污染源,因行驶里程较短,其产生量、排放量较小且分散。本项目所在地及其周围空间开阔,外环境对汽车废气的稀释扩散条件较好,并且本项目建设单位在地面停车场处设置了相应的绿化隔离带,故地上停车场汽车尾气污染影响较小。垃圾收集点、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周边加强绿化,对环境影响较小,住户厨房产生的饮食油烟,经家庭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道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治理:近期:在益阳首创水务(团洲污水处理厂)接管前,项目产生的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进入北侧沟渠后通过泵站最终进入志溪河。远期:在益阳首创水务(团洲污水处理厂)接管后,项目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益阳首创水务(团洲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后由兰溪哑河最终汇入资江。

3,噪声治理:本项目出入车辆行车速度较慢,通过完善本项目建成区内的车辆管理制度;合理规划区内的车流方向,保持区内的车流畅通;禁止区内车辆随意停放,尤其是不得在人行道上停放;限制区内车辆的车速;禁止车辆鸣笛,对区内声环境影响不大。(GB12348 -2008) 中2类标准。

4,固废治理: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各收集系统分类收集、集中统一交环卫部门处理,地埋式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属于一般废物,交环卫部门清运,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固体废物基本不会对周围及园区内部环境卫生造成影响。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2020年12月8日)后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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