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化县晏家水电站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2-10 16:40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安化县晏家水电站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

安化县渠江镇晏家村渠江内

建设单位

安化县晏家水电站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深圳华越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安化县晏家水电站工程项目位于资江一级支流渠江流域下游,电站位于安化县渠江镇晏家村,挡水坝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1°55′10.31″、北纬28°01′21.22″。该电站属于渠江流域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9级电站中的第9级,是通过湖南省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后予以保留的水电站。水电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拦水坝、水库、输水钢管、调压前池、发电厂房、尾水渠道和升压站,配套生活办公区、进厂道路、供水供电设施以及相关环保工程等,为引水式发电电站,装机容量分为2500 kW,年发电量689万kw.h。工程占地总面积28亩,其中永久占地12亩,临时占地16亩。项目总投资30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5万元,占总投资的1.3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一站一策”整改要求。完善生态基流设施,确保下泄生态流量不小于1.6m3/s,并安装生态基流在线监控装置。

(二)严格履行建设运营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兼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对设备运行的管理和环保设施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入库水污染物的控制,禁止在库周及上游地区圈养禽畜;禁止在库周及上游地区兴建对水质可能产生污染的工矿企业;保护库周植被,涵养水源,控制水土流失,保证水质,防止库水富营养化;电站值班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处理后用作周边菜地施肥。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定期维护设施设备,完善发电机房的隔音工程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设置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加强固废环境管理,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安全处置工作;发电机房隔油池浮油、机修废油、废油抹布和废油桶等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六)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完善生态基流设施,;采取措施对库区和减水河段进行水环境和水生态修复,确保枯水期减水河段农业灌溉和生态用水

(七)落实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措施。加强事故状态下对升压站绝缘油的应急管理,杜绝油污污染事故的发生。

(八)项目升压站的辐射专项环境影响评价须另行环评审批。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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