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桃江县马迹塘镇自来水厂取水泵房及输水管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2-10 16:39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桃江县马迹塘镇自来水厂取水泵房及输水管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桃江县马迹塘镇九岗段村

建设单位

桃江县马迹塘镇人民政府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凯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桃江县马迹塘镇人民政府拟投资679.82万元,将目前资江泥塘湾地段的取水口上移1000米至九岗段村地段的凸岸位置,项目永久占地面积200m2,临时占地4466.7m2,采取大口井取水方式,迁建工程取水规模维持现有水厂取水泵站5000m3/d不变。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取水泵房一座,原水输水管网1390米,配套建设供电系统。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和运营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取水安全。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严格落实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环境风险。

(二)落实施工期环境管理要求。优化施工方案,合理控制施工活动范围,文明施工;各类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落实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等防治措施,禁止将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土石方及其他建筑垃圾等直接排入河道或沿河岸堆放,防止水污染;落实《益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防止扬尘污染环境;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工期,防止施工噪声扰民;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的有关要求,防止水土流失;施工临时占地和原水输水管网铺设必须在完工后及时恢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开展环境监理工作,保障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监测计划的有效落实,确保现有取水点水质安全。

(三)落实运营期环境管理要求。加强取水设施的运行维护,防止噪声扰民;加强取水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废机油及包装桶、油污沾染性废弃物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按要求开展取水水质监测。

(四)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保护饮用水源安全。重新报批饮用水源地划定范围,并尽快完成对新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域的污染整治工作;按要求设置保护区界标、警示牌、宣传牌和隔离网等防护设施。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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