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益阳市中心城区饮用水安全保障原水输送工程 |
建设地点 |
益阳市赫山区 |
建设单位 |
益阳市市政重点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方瑞节能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益阳市市政重点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拟投资47574.99万元,从拟新建的取水口(青龙洲大桥上游500米)取水泵房建设原水输送管网的铺设,将原水输送到益阳市二、三水厂,项目临时占地9000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铺设球墨铸铁管15km,采取并列2根管线同时铺设,穿越志溪河采取顶管施工建设,配套建设阀门井32处、排气井34个、排泥泄水井30处以及调流调压阀等管道附属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履行建设和运营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取水安全。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严格落实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环境风险。 (二)落实施工期环境管理要求。 1、优化选线方案,各类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文明施工; 2、落实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等防治措施,禁止将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土石方及其他建筑垃圾等直接排入河道或沿河岸堆放,防止水污染环境; 3、落实《益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防止扬尘污染环境; 4、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工期,防止施工噪声扰民; 5、施工产生的弃土、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需妥善处置,不得乱扔乱弃,防止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 6、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的有关要求,防止水土流失;施工临时占地和原水输水管网铺设必须在完工后及时硬化或恢复植被。 (三)落实运营期环境管理要求,加强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保障供水安全。 (四)项目管线穿越资江、志溪河大堤,须开展专项防洪评价,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实施,确保防洪安全。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