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华成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化县罗溪二级水电站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0-07-07 14:53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批准《安化县华成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化县罗溪二级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自2020年7月7日起)。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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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37-620330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安化县罗溪二级水电站项目

建设地点

益阳市安化县长塘镇罗溪村

建设单位

安化县华成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宏晟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安化县华成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安化县罗溪二级水电站项目位于资江支流洢水下游的安化县长塘镇罗溪村,大坝地理坐标为东经111°39′39.31″、北纬28°22′21.96″。该水电站属于洢水干流水能资源开发8级电站中的第8级,是通过“湖南省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后予以保留的水电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溢流坝(充水式橡胶坝)、发电厂房、进水口、升压站、生活办公区及进厂公路等。项目为拦河式电站,总装机容量2400kW;工程占地总面积9.25亩,其中永久占地7亩,施工临时占地约2.25亩。项目总投资为2002.3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6万元,占总投资的8.3%;工程施工总工期为20个月。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本工程应确保下泄生态流量不小于2.44m3/s,并安装生态基流在线监控装置,河流枯水期必须至少开启一个泄洪孔且高度不低于0.6m。

2、工程应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土地调整、征地拆迁安置、基础设施拆迁等工作;工程拆迁安置应与工程同步进行,妥善处理好工程征地拆迁安置中的社会问题。

3、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施工方案,合理控制施工活动范围,文明施工。各类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落实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等防治措施,做到达标排放。禁止将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及垃圾等直接排入河道或沿河岸堆放。施工临时占地须在完工后及时恢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开展环境监理工作,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落实。

4、加强对入库水污染物的控制,禁止在库周及上游地区圈养禽畜;禁止在库周及上游地区兴建对水质可能产生严重污染的工矿企业;保护库周植被,涵养水源,控制水土流失,保证水质,防止库水富营养化。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作农肥,含油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作绿化用水,严格控制区域面源污染,进一步加强对水体的保护。

5、加强水生生态监测,落实鱼类保护措施,采取人工增殖放流切实保护好鱼类资源。

6、加强事故状态下对变电站绝缘油收集、暂存及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废油应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确保不外排,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

环评结论

罗溪二级水电站为扶贫开发项目,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类工程,罗溪二级水电站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水利发展规划,工程布局合理。项目评价区域内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施工期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建设单位在严格采取生物措施与工程防护措施相结合的综合防治体系,对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逐项予以落实、并加强营运期管理的前提下,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项目的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公众参与

采用公告、网上公示、发放问卷调查表的形式,无人持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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