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化县山牛塘水电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7-27 13:21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安化县山牛塘水电站工程

建设地点

安化县清塘镇雨塘村

建设单位

安化县山牛塘水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浙江和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安化县山牛塘水电站工程项目位于资江支流洢水流域的支流山彰溪流域蒲溪上,电站位于安化县清塘镇雨塘村,大坝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1°48′08″、北纬28°08′45″。该电站属于洢水支流山彰溪水能资源开发8级电站中的第2级,是通过“湖南省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后予以保留的水电站。水电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拦水坝、水库、输水钢管、调压前池、发电厂房、尾水渠道和升压站,配套生活办公区、进厂道路、供水供电设施以及相关环保工程等,为引水式发电电站,装机容量分为1000 kW。工程占地总面积6.49亩,其中永久占地5.6亩,临时占地0.89亩。项目总投资为84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9万元,占总投资的4.83%;工程施工总工期为8个月。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施工方案,合理控制施工活动时间和范围,文明施工。

1、严格按照施工计划时间表(10月至次年5月)开展工程建设,有效避开暴雨季节,防止山洪地质灾害和水土流失。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落实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等防治措施,做到达标排放,禁止将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及垃圾等直接排入河道或沿河岸堆放,防止水环境污染。

3、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须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减轻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爆破、开挖、清基和交通运输等产生的噪声,应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防止噪声影响周边环境。

5、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机修废弃物的管理,废机油、废油抹布和废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的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合理布置弃渣场,防止水土流失;生活垃圾须有效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临时占地须在工程完工后及时恢复植被;严格安全施工措施,防止施工爆破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作业出现安全事故,造成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开展环境监理工作,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落实。

二、加强营运期的环境保护措施,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入库水污染物的控制,禁止在库周及上游地区圈养禽畜;禁止在库周及上游地区兴建对水质可能产生严重污染的工矿企业;保护库周植被,涵养水源,控制水土流失,保证水质,防止库水富营养化;电站值班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作农肥。

2、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设置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加强固废环境管理,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发电机房隔油池浮油、机修废油、废油抹布和废油桶等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3、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生态基流监测,确保下游农田灌溉和生态用水;落实鱼类保护措施,采取人工增殖放流等措施,切实保护好鱼类资源。

4、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环境风险。加强事故状态下对升压站绝缘油的管理,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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