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益阳生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4000吨锑系列产品及300吨副产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2-13 12:40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年产24000吨锑系列产品及300吨副产品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益阳长春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

益阳生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黄冈翱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益阳生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创建于1993年的益阳生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是2007年通过原益阳市环境保护局涉锑企业环境整治复产达标验收后保留的。2008年公司从资阳区三益街居民区(租赁原益阳市油漆厂厂房)搬迁到当时益阳市资阳区长春工业园,利用精锑为原料年产8000吨三氧化二锑生产项目由我局批复(益环审(表)[2008]51号)同意搬迁建设。2012年,采用先进的冶炼技术利用锑烟灰生产精锑,经我局批复(益环评函[2012]1号)同意变更原材料。2015年,年产8000吨锑系列产品深加工项目经原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批复(湘环评[2015]30号)同意建设。公司拟投资51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不新征用地,保持原环评及批复中主要生产设施设备规模不变,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污染防治设施,确保增产不增污和环境安全的基础上,通过优化生产工艺控制过程,延长生产时间,增加原料用量(其中含锑危险废物年处置量由3600吨增加到5800吨,来源仅限于湖南省内),锑系列产品产能扩大至24000t/a。另外,利用原有车间,新建一条锑隔膜电积清洁冶金工艺中试生产线,设计生产规模为300t/a的锑锭。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执行清洁生产,落实各环节生产管理要求,提高物料转化率和产品收率,减少跑冒滴漏,减轻末端污染治理负荷,严防风险事故发生。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增加产能后,须进一步加强对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增加维护和更新频次,确保外排污染物满足《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表5和表7中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盐酸废气经酸雾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和表5中排放限值。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虽无生产工艺废水产生,但增加产能后,须增加雨水收集池的容量,确保车间员工洗浴废水、拖把冲洗废水、进出车辆清洗废水和初期雨水得到有效收集,经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表2中间接排放限值,接管纳入新材料产业园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资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经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城北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四)加强噪声污染控制。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加强厂区绿化,设置绿化隔离带,对各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振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五)加强固废环境管理,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含锑废料弃渣、废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危险废物废弃包装物、实验室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含锑废料浸出料、隔膜电积浸出渣、隔膜电积净化渣根据危险废物鉴定结果确定最终处置方式;生活垃圾委托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六)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环境管理,定期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事故环境风险排放。

(七)污染物总量控制:SO2≤0.84t/a,NOX≤0.88t/a,总量指标纳入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资阳分局的总量管理。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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