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桃江县高桥镇污水处理及其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1-25 11:32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桃江县高桥镇污水处理及其配套管网工程

建设地点

益阳市桃江县高桥镇

建设单位

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投资1115.59万元,在桃江县高桥镇建设桃江县高桥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占地面积666.7m2,设计处理规模为600m3/d,废水处理工艺采取“A2O+MBR +紫外消毒”工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细格栅、沉砂池、调节池、污水处理系统装置、紫外消毒装置、在线监测装置、设备间等配套设施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约6700米。服务范围为高桥镇集镇区0.96km2区域。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和运营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环境风险。

(二)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对施工场地采取围挡、洒水降尘等措施,采用密闭车辆运输渣土物料,减轻施工及运输扬尘污染影响;妥善处置建筑弃渣、施工垃圾和弃土;管网的铺设应及时恢复植被或硬化;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工期,控制夜间作业时段,防止施工噪声扰民;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的有关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三)按“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截排污管网,截排污管网必须与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确保污水处理厂按进度建成投运。

(四)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污水处理工艺,根据服务范围进水水质特点,加强污水处理站的进水水质调节,满足后续水处理的水质水量要求;废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的一级A标准。

(五)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废紫外线灯管须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处理污水产生的污泥、格栅渣、沉砂等一般固体废物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及时妥善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六)合理优化平面布局,设置绿化隔离带,防止恶臭及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七)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试行)》(HJ978-2018)的要求执行环境监测计划;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加强日常维护,确保在线数据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八)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 COD≤10.95t/a,NH3-N≤1.1t/a。总量控制指标纳入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的总量管理。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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