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沅江市琼湖街道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1-07 11:14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沅江市琼湖街道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沅江市书院路47号

建设单位

沅江市琼湖街道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沅江市琼湖街道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位于沅江市书院路47号,创建于2000年,原为沅江市妇幼保健院旧址,原名琼湖血吸虫病预防控制站,2011年6月更名为沅江市琼湖街道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占地面积2050m2,主要建筑物包括一栋3层的综合楼、一栋2层的公卫楼、一栋1层的食堂和一栋辐射楼,中心设门诊、内科、肛肠科、妇科、中医科、检验科、影像科等科室,共设标准病床30张。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检验科产生的检测废水须进行预处理,再与一般医疗废水排入院区内污水处理站,采取“二级处理+消毒工艺”处理工艺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沉淀处理后与生活废水一同进入污水处理沉淀处理后排入沅江市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沅江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三)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处理设施必须采取密闭措施,定期喷洒除臭药剂,并加强绿化,减轻废水处理站无组织废气的环境影响,废气排放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的浓度限值。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搞好院内及院四周的绿化,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综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标;加强车辆的管理,实行禁鸣限速等措施,防止噪声扰民。

(五)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加强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和消毒制度,完善医疗废物的贮存、运输和消毒设施;所有医疗废物及废水处理站污泥和格栅渣须按要求暂存后交益阳市特许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有限公司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分区设置并派专人定时清运交给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六)本项目运营中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隐患,必须制定具体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和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七)本项目影像科涉及的辐射防护须另行环评批复。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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