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一盏灯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硅酮环保密封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0-23 11:02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年产3000吨硅酮环保密封胶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益阳市南县经济开发区子美路

建设单位

湖南一盏灯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沐程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一盏灯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3000万元在南县经济开发区子美路征地20亩,建设年产3000吨硅酮环保密封胶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栋建筑面积6000m2生产厂房,分别布局捏合机、分散机、压料机、烘干、包装等工序区域,配套建设办公生活楼、公用工程用房、给排水、供配电、储运、环保等相关公用辅助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人员,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环境风险事故。

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对施工场地采取围挡、洒水降尘等措施,采用密闭车辆运输渣土物料,减轻施工及运输扬尘污染影响;妥善处置建筑弃渣和施工垃圾,施工废水必须集中进行处理后方可外排;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工期,控制夜间作业时段,防止施工噪声扰民;加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进料工序产生的粉尘须采取“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制胶工序采取真空环境下完成,废气经真空泵排空,须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要求;加强废气有效收集处理的管理,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无组织外排废气的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相关要求。

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废白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废边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胶弹性体和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各类高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 ≤0.152t/a,指标纳入南县总量控制管理。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