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桃江县辉旺环保砖厂年产60万吨机制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9-09 19:04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桃江县辉旺环保砖厂年产60万吨机制砂项目

建设地点

益阳市桃江县灰山港镇刘家湾村(N28°23′15″、E112°14′20″)

建设单位

桃江县辉旺环保砖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太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桃江县辉旺环保砖厂是由桃江县吉发页岩砖厂于2017年3月更名而来的,2014年4月公司《桃江县吉发页岩砖厂年产3000万块页岩砖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我局批复(益环审(表)〔2014〕87号)同意建设,2017年3月公司《桃江县吉发页岩砖厂年开采10万吨砂岩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我局批复(益环审(表)〔2017〕25号)同意进行改扩建,2018年公司拆除页岩砖生产线,仅进行页岩开采生产。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将砂岩矿开采能力提高到60万吨/年,并新建2条制砂生产线,年产60万吨机制砂。项目矿山面积0.0417平km2,垂直开采标高:+167.5 m—+94m,采用分层阶梯式开采。加工区面积10600 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全封闭式生产车间一栋,设置两条碎石加工生产线,包括破碎、筛分、制砂、洗砂等工序,配套建设生活办公区、给排水、供配电、储运及环保等相关公用辅助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人员,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环境风险。

严格按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方案进行开采,在认真落实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提出的安全防治措施和要求,保障矿区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避免灾害事故发生的前提下建设。

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采矿采用湿式凿岩、喷雾洒水作业等抑尘措施,防止大气污染;工业广场须进行硬化,减少扬尘污染;生产车间和输送廊道须采取全封闭式,堆场采取半封闭式,堆场、廊道下料口和破碎筛分等产尘点须安装喷淋雾化装置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破碎、筛分粉尘需采取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外排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后通过排气筒高于屋顶排放。

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雨污分流”的原则完善矿区排水系统;按要求建设相应的沉淀池、截排水沟;本项目生产废水不得外排,洗砂废水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车辆清洗废水和厂区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洗车和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综合利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按照“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须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处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有关规定执行,泥饼和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交给砖厂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工程应选用低噪声设备,禁止夜间开采和加工生产,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对鄂式破碎机等高噪声设备要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规划开采,切实保护好区域生态环境;弃土石渣部分运至排土区用作复垦土源,剥离土石外运用于制砖或道路铺设,沉淀池粉砂收集后经滤除水用于水泥砖厂制砖利用;服务期满后,应及时按要求覆绿,防止生态破坏。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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