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水泥预制构件制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桃江县灰山港镇天子坡村(东经112.246128°,北纬28.280575°) |
建设单位 |
桃江县天子坡沙石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太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桃江县天子坡沙石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在桃江县灰山港镇天子坡村建设水泥预制构件制造项目,年产5万米水泥预制构件(其中涵管1万米、水泥预制板4万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占地面积2000 m2的全封闭钢结构厂房,布局1条碎石生产线,包括破碎、筛分、制砂、洗砂等工序;1栋占地面积5000 m2的预制构件生产线,配套建设办公楼、给排水、供配电、储运及环保等相关公用辅助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人员,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环境风险。 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场内和进场道路需采取硬化及洒水降尘等措施,原材料及产品仓储采取密闭、雾化系统降尘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破碎、筛分工序须采取自动喷淋洒水抑尘,水泥筒仓经自带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顶部排气口外排;外排废气须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表3标准限值。 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设备清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由沉淀池收集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四格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综合利用。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破碎机、振动筛、悬辊机和滚焊机等各类设备噪声,通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生产和运输。 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废润滑油、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临时存放区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2001)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沉沙、残次品等一般固废自用于预制构件生产,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