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沅江市源浩米业有限公司年烘干5000吨稻谷、加工6万吨大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关于沅江市源浩米业有限公司年烘干5000吨稻谷、加工6万吨大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9-02 15:00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年烘干5000吨稻谷、加工6万吨大米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沅江市泗湖山镇坪塘岭村

建设单位

沅江市源浩米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山东睿福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沅江市源浩米业有限公司位于湖南省沅江市泗湖山镇坪塘岭村,年烘干5000吨稻谷、加工6万吨大米建设项目于2006建成投产。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占地面积58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稻谷烘干车间、大米加工车间、仓库、办公室、给排水、供配电及环保等相关公用辅助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人员,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环境风险事故。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煤锅炉标准后,再通过25m高烟囱排放;稻谷进出库粉尘采取移动式除尘器处理,稻谷烘干粉尘及大米加工粉尘分别经布袋除尘器+沉降室处理,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后通过排气筒高于屋顶排放。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不外排。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各类设备噪声和风机空气动力噪声,应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生产,防止噪声扰民。

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含油抹布和手套等危险废物收集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再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做好分类收集管理,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禁止乱堆乱弃。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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