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批准《益资阳区G5513长张高速迎风桥互通至G234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自2020年7月10日起)。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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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资阳区G5513长张高速迎风桥互通至G234公路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益阳市资阳区(南起于G5513长张高速迎风桥互通、北止于益阳食品加工园附近,与G234相交) |
建设单位 |
益阳市资阳区交通运输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中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益阳市资阳区交通运输局拟投资8231.06万元建设资阳区G5513长张高速迎风桥互通至G234公路,项目起点位于G5513长张高速迎风桥互通收费站出入口,沿X011布线,终点位于益阳市长春经开区食品加工园附近,与G234相交。道路规划双向两车道,路宽12米,设计时速60km/h,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排水工程、沿线设施及绿化环保工程等。 |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施工建设过程中的环境管理,严禁“三废”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周围环境,切实保护道路沿线的生态环境。本项目占用的农用地7.4169公顷须取得国土部门的同意后方可建设。 (二)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土地调整、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基础设施拆迁补偿等工作;工程拆迁安置户安置方案应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妥善解决好工程征地拆迁安置中的社会问题。 (三)落实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场界,不得越界施工破坏周边生态环境; 2、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3、施工区域、施工便道和临时取弃土场应及时洒水降尘,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严格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存放和安全处置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5、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以减轻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夜间和午休时间停止高噪声设备的作业,防止噪声扰民; 6、按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工程中的取土、填挖方、弃渣应统筹安排,做到土石方平衡,并做好各取土场、弃渣场的护坡、排水、绿化等平整工程。工程后期及时做好工程开挖面、施工营地和取土场等的复垦或生态恢复,生态恢复的植物物种应选择当地乡土物种。 (四)加强营运期车辆运输的管理,尤其是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危险品运输环境风险事故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措施,防范危险品运输可能带来的环境风险。 |
环评结论 |
资阳区G5513长张高速迎风桥互通至G234公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规划,选线可行。通过评价分析,建设单位在落实好环保资金和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强环境管理,切实做到“三同时”,各污染物排放均达到相应标准。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公众参与 |
采用公告、网上公示、发放问卷调查表的形式,无人持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