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沅江市黄茅洲扬红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7-09 14:30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沅江市黄茅洲扬红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沅江市黄茅洲镇柳树坪村

建设单位

沅江市黄茅洲扬红加油站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贵州欣森宏景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沅江市黄茅洲扬红加油站建设项目位于沅江市黄茅洲镇柳树坪村,占地1400 m2,投资500万元, 于2012年建成投入运营。主要建设内容:加油站房,钢架罩棚,加油机4台,单个容积30m3埋地储油罐4个(92#汽油罐1个、95#汽油罐1个,柴油罐2个),配套建设消防砂池、隔油池及环保等相关公用辅助工程,该加油站为三级加油站。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人员,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切实防范油品泄漏和火灾等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二、项目已建成运营,但工程的设计须满足《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及2014年修订版的相关要求。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按规定程序使用加油设备,采用自封式加油机,密闭卸油方式,减少油品的挥发;保持加油站内路面整洁,定时洒水抑尘,减少扬尘污染;加油、卸油和储存汽油各环节均须采取油气回收措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须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的管控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四、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站内雨水、地面冲洗水和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1665-2019)中的一级标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强化防渗措施,定期开展渗漏检测,防止地下水污染。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油泵、空压机和柴油发电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降噪减振措施,在加油站四周设置绿化隔离带,对加油车辆采取减速、禁鸣和平稳启动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六、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油罐清洗废油渣及废液和隔油沉淀池油泥及其他含油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2001)的要求暂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其它一般固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进行管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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