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南县污泥集中处理中心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9-10 14:07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南县污泥集中处理中心工程

建设地点

南县南洲镇张公塘村十四组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内西南角

建设单位

南县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知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南县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拟投资1194.31万元在公司负责运营的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内的西南角建设南县污泥集中处理中心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1057m2,采取“稀释调理+板框压滤”处理工艺,收集和处置南县县城区域范围及各乡镇的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处理规模为近期25t/d,远期60t/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泥稀释系统、污泥调理系统、压滤系统、污泥储存系统,配套的办公、供配电、给排水、机修及废水处理等环保工程均依托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的现有工程。该处置项目产生的污泥饼交由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焚烧处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严格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应急防范措施。

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泥脱水车间须采取密闭、抽风保持污泥仓微负压减少无组织恶臭污染物排放,收集的废气采取“一体化生物除臭装置”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泥稀释池、滤液池和污泥调理池须加盖封闭、定时喷洒生物除臭剂,加强场区绿化,废气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要求。

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压滤废水经有效收集后,依托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好污泥稀释池、滤液池、污泥调理池和埋地管道的防渗工作。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设备的选型、减震、消声、隔声和合理安排处置时间等方面做好噪声的污染控制工作,确保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依托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按要求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污泥饼须交由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置;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纳入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置体系。

建立健全污泥管理制度,建立污泥转移联单制度,加强污泥的运输管理,确保各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进入处理中心得到有效处置,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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