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大通湖区大湖东岸环湖公路建设工程 |
建设地点 |
益阳市大通湖区河坝镇的沙堡洲村和老河口村 |
建设单位 |
大通湖区交通运输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大通湖区大湖东岸环湖公路建设工程位于益阳市大通湖区河坝镇沙堡洲村和老河口村,起点位于大通湖大桥桥下大堤(规划中的大通湖大桥互通口)以南1080m处,沿大通湖大堤至K4+510接入原S220沙老线,沿S220沙老线技施桩号(K4+510-K4+550),继续前行至K7+200处与沙老线相接,沿S220沙老线技施桩号(K7+200-K10+000),继续沿大堤前行至K11+780。工程总投资5938.98万元,总用地面积为18.76hm2,全长11.78km,其中新建8.94km,完全利用段2.84 km。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保障大通湖湿地公园的整体性和完整性。科学合理布置道路涵洞,确保水利有效联通,并结合大通湖综合治理工程搞好截污治污工作。 落实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场界,不得越界施工破坏周边生态环境;配套污水处理系统,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处理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施工区域、施工便道和临时取弃土场应及时洒水降尘,减少扬尘的产生;施工采用商品混凝土,现场不得设置搅拌场;严格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存放和安全处置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以减轻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防止噪声扰民;按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监理计划,做好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按计划开展施工期生态环境监测,强化工程实施监管;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减缓措施,控制施工范围和强度,切实加强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