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益阳市绘丰纺织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棉纱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益阳市龙山港创业园标准化厂房8号栋 |
建设单位 |
益阳市绘丰纺织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益阳市绘丰纺织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益阳市绘丰纺织有限公司投资1080万元,租赁益阳市龙山港创业园栋标准化厂房8号栋,建设年产1500吨棉纱建设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条棉布生产线,由清花区、梳棉区、并条区、纺纱区、槽筒区等组成,配套成品堆区、原料堆区及给排水、供配电、储运、环保等相关公用辅助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清花、梳棉粉尘经收集后采用除尘室+加湿器除尘处理,纺纱和槽筒粉尘经系统自带滤尘装置+加湿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后排放。 做好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废水主要是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团洲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落实固废管理措施,做好工程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本项目除尘机组收集的棉尘粉尘、废棉和废纱等暂存后综合利用,废机油暂存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其暂存场应分别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固体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及时清运,禁止乱堆乱弃。 加强噪声控制管理。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使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