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批准《湖南亚龙食品有限公司年加工750吨槟榔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自2020年9月21日起)。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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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亚龙食品有限公司年加工750吨槟榔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益阳市资阳区长春经济开发区食品加工园A1栋 |
建设单位 |
湖南亚龙食品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知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亚龙食品有限公司拟总投资300万元,租赁益阳市资阳区长春经济开发区食品加工园A1栋厂房,总建筑面积5827.36㎡,依托园区的宿舍、食堂、污水处理预处理设施、锅炉及供热管道等附属配套设施,建设年加工750吨槟榔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年生产750吨“求味”系列槟榔产品。 |
环评结论 |
本报告对项目及其周围地区进行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与评价;对项目的排污负荷进行了估算,预测了项目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 综上所述,湖南亚龙食品有限公司年加工750吨槟榔生产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用地和规划要求,选址合理,认真实施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中所提出的各类污染物防治措施,落实环保投资,日常运营时强化环保管理措施,各项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比较小,不会加剧该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恶化。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讲,该项目在坚持“三同时”原则并采取适当的环保治理措施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保角度而言,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公众参与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