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得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LED背光源、LCD液晶显示屏、数码管研发及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1-16 12:22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LED背光源、LCD液晶显示屏、数码管研发及制造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益阳市桃江县经济开发区第六期标准化厂房第一栋三层厂房

建设单位

湖南得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霖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得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8000万元,租赁益阳市桃江县经济开发区第六期标准化厂房第一栋三层厂房,建设LED背光源、LCD液晶显示屏、数码管研发及制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第一层的LED背光源生产车间,分注塑区、切割区、贴片区、SMT区、成品检测区以及包装区,共布局15条生产线;第二层的LCD液晶显示屏生产车间,分切割区、灌晶区、打粒区、电测区、贴片区、成品检测区以及包装区,共布局4条生产线;第三层的数码管研发及制造生产车间,分组装区、电路测试区、灌胶区、抽真空区、贴膜片区、后测区及包装区,共布局4条生产线;配套办公区、储运及环保等相关辅助工程,给排水和供配电等公用工程依托工业园区已建成的相关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LED背光源和LCD液晶显示屏各8000万块,数码管5000万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人员,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环境风险。

(二)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注塑和激光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措施处理,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的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加强废气有效收集处理的管理,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无组织外排的废气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相关要求。

(三)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打磨和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水采取沉淀池沉淀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标准要求后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桃江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废活性炭、废胶瓶、废液晶瓶、废油墨瓶、废丝印网以及不合格产品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废边角料、废铜脚、废玻璃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各类高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六)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COD)≤0.2t/a 、挥发性有机物(VOCs)≤0.638t/a,总量指标纳入桃江县总量控制管理。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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