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绿怡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 1000吨蚊香液、600吨灭蚊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1-02 11:15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年生产1000吨蚊香液、600吨灭蚊片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益阳市县经济开发区腾辉创业园综合产3号栋三层西侧

建设单位

湖南绿怡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山东睿福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绿怡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租赁湖南省益阳市南县经济开发区腾辉创业园综合产业园标准化厂房3号栋第三层西侧2000m2厂房,建设年生产1000吨蚊香液、600吨灭蚊片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区,布置蚊香液车间、烟片车间、纯水制备间等,配套建设办公区、原辅材料及成品仓库、检验室、储运工程、环保工程及其他公用辅助设施,给排水及供配电依托园区设施设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环境风险。

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在蚊香液自动灌装和灭蚊片滴药包装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须采取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1、表2中的限值要求,再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加强对各废气产污环节的管理,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厂区内及厂界废气须分别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的要求。

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按照“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废活性炭、检验废水、废危险品包装容器等危险废物临时存放区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2001)的有关规定,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包装袋等一般固体废弃物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平面布局,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应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落实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 VOCS≤0.23t/a,指标纳入南县的总量控制管理。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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