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钜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钜亿新材料环保餐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1-09 11:11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钜亿新材料环保餐具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桃江经济开发区第六期标准化厂房第4栋一、二层

建设单位

湖南钜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霖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钜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资5000万元,租赁湖南桃江经济开发区第六期标准化厂房第4栋的一、二层,建设钜亿新材料环保餐具生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第一层的PLA制品车间,分破碎区、注塑区和包装区等,第二层的竹制品车间,分锣铣区、热压区和包装区等,配套办公生活区、储运及环保等相关辅助工程,给排水和供配电等公用工程依托工业园区已建成的相关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2.5亿套一次性环保餐具(其中PLA餐具1.5亿套,竹制餐具1一套)。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人员,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环境风险。

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竹制餐具加工过程中竹片锣铣和开齿开刃工序产生的废气须采取移动收尘器进行收尘处理;注塑和消毒工序产生的废气须采取集气罩收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927-1996)中表2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再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加强废气有效收集处理的管理,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无组织外排的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927-1996)中表2的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相关要求。

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工艺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桃江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所,不合格PLA餐具回用于生产,竹片碎屑、不合格竹制餐具、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各类高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 VOCS≤0.54t/a,指标纳入桃江县的总量控制管理。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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