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紫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端装备铸造关键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0-29 10:24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年产10万吨高端装备铸造关键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桃江县工业集中区东部片区(连河冲路、世纪大道、创业大道、港城大道之间地块)

建设单位

湖南紫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凯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紫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投资22000万元,在益阳市桃江县灰山港镇工业集中区东部片区新征土地81727.51 m2,建设年产20000吨高端装备及高品质轨道交通零部件铸造、加工项目,经我局环评批复(益环审(表)[2017]56号)同意建设,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基本完工,正在安装生产设备。为实现轨道交通等高端装备铸造关键零部件国产化,公司拟投资50000万元,在现有厂区空地占地49150.4m2建设年产10万吨高端装备铸造关键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栋建筑面积35000 m2的钢结构生产车间,分别布局熔炼、造型部、精整部、检查部等,配套建设原料库、原料处理库、产品库、行政办公楼、环保工程、给排水及供配电等相关公用辅助工程。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年产2万吨,计划2021年12月建成投产,二期年产4万吨,计划2022年底建成投产,三期年产4万吨,计划2023年底建成投产。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人员,定期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环境风险事故。

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对施工场地采取围挡、洒水降尘等措施,采用密闭车辆运输渣土物料,减轻施工及运输扬尘污染影响;妥善处置建筑弃渣和施工垃圾,施工废水必须集中进行沉淀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工期,控制夜间作业时段,防止施工噪声扰民;加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一期1#、二期2#冲天炉熔炼废气分别采取“重力+布袋除尘”处理后合并经“COA脱硝系统+CFB脱硫塔+布袋除尘器”处理再通过20米高的1#排气筒排放;中频炉调质保温及球墨化工序和修包时产生的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 处理后通过20米高的一期2#、二、三期6#排气筒排放;浇注和砂处理工序产生的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 处理后通过20米高的一期3#、二期7#、三期10#排气筒排放;落砂、抛丸产生的废气采取“半封闭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 处理后通过20米高的一期4#、二期8#、三期分别由11#、12#排气筒排放;制芯工序中的热芯机产生的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活性炭装置” 处理后通过20米高的一期5#、二、三期9#排气筒排放;三期制芯工序中的冷芯机产生的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三乙胺废气净化塔” 处理后通过9#排气筒排放;三期喷涂工序产生的废气采取“密闭负压收集+纤维过滤棉 +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处理后通过20米高的13#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废气须满足《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030802.2-2020)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关要求。加强对各废气产污环节的管理,提高废气收集效率,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管理要求,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厂区内及厂界废气须满足《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030802.2-2020)的相关标准要求。

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过程产生的冷却水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桃江县灰山港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磷酸溶液、废矿物油、废纤维过滤棉、漆渣、废油漆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制芯废砂、废耐火材料、炉渣、废屑等按照一般工业固废外售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优化总平面布局,并优化设备的选型,基础减震,安装消声、隔声设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方面做好噪声的污染控制工作,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标准要求。

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加强管理从源头严格控制有害物质进入周边土壤环境,采取分区防渗、设置围堰、事故应急池等措施防止污染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SO2≤4.789t/a,NOX≤3.704t/a,VOCs ≤ 5.186 吨/年,指标纳入桃江县总量控制管理。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