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桃江县长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5万立方米混凝土砌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9-09 17:16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桃江县长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5万立方米混凝土砌块项目

建设地点

益阳市桃江县灰山港镇铁矿坳村(东经112°14′25″、北纬28°19′11″)

建设单位

桃江县长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太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桃江县长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在益阳市桃江县灰山港镇铁矿坳村新建年产5万立方米混凝土砌块项目,项目占地14813.86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制砖生产车间1栋,安装全自动砌块成型机,年产多孔砖和标砖各2.5万立方米;全封闭破碎生产车间1栋,布局1条建筑垃圾破碎洗砂加工生产线,为本项目制砖生产线提供砂石原料,配套半封闭原料堆场、输送廊道、水泥筒仓、办公楼、给排水、供配电以及环保工程等相关公用辅助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人员,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定期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行之有效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和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

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制砂生产线须采取全封闭生产;原料堆场和皮带输送采用全封闭,廊道出口采取喷淋洒水抑尘;破碎及筛分工序、投料及搅拌工序须安装自动雾化喷头洒水抑尘;厂区道路硬化、运输车辆保持清洁并低速行驶、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水泥筒仓外排废气需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外排无组织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洗砂废水经沉淀、混凝、离心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厂区内雨水、地面冲洗、设备清洗及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必须集中收集经三级沉淀处理后用于生产,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综合利用于周围农田施肥,项目不设排污口。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场界四周要多植树木,形成绿化隔离带,使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夜间(22:00-6:00)禁止作业;运输车辆要采取限速、限载、禁鸣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按要求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本项目收集到的粉尘、沉淀池泥砂和泥饼等分类收集后自行综合利用或外售给砖厂综合利用;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经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10m2的危废暂存库,再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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