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年生产1800吨棉纱、100万米棉布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沅江市琼湖街道办事处百乐社区原马公铺纸厂 |
建设单位 |
沅江市广骏纺织实业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沅江市广骏纺织实业有限公司投资1480万元,租赁沅江市琼湖街道办事处百乐社区原马公铺纸厂厂房,建设年生产1800吨棉纱、100万米棉布生产线项目。公司租赁厂房占地面积6000 m2,建筑面积4000 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3条纺纱加工生产线和12条棉布生产线,由抓棉区、清花区、梳棉区、并条区、纺纱区和织布区组成,配套建设办公用房、储运工程、供水供电及其他环保等公用辅助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环境风险。 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抓棉、清花、梳棉和纺纱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有效收集采用过滤除尘机组装置除尘处理后排放,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员工生活污水采取旱厕形式,少量废水用于周边菜地施肥。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各类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和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专用收集桶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除尘机组收集的棉尘粉尘、废棉和废纱等暂存后综合利用,其暂存场应分别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固体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