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益阳市旺发碎石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理10万吨建筑垃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9-04 16:56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年处理10万吨建筑垃圾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益阳市赫山区衡龙桥镇樟树嘴村下三甲村民组

建设单位

益阳市旺发碎石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益阳市旺发碎石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1100万元在益阳市赫山区衡龙桥镇樟树嘴村建设年处理10万吨建筑垃圾建设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全封闭式生产车间一栋,设置一条建筑垃圾加工破碎生产线,配套建设生活办公区、给排水、供配电、储运及环保等相关公用辅助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人员,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环境风险。

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和输送廊道须采取全封闭式,堆场采取半封闭式,堆场、廊道下料口和破碎筛分等产尘点须安装喷淋雾化装置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破碎、筛分粉尘需采取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外排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后通过排气筒高于屋顶排放。

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废水不得外排,洗砂废水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车辆清洗废水和厂区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洗车和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综合利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按照“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须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处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有关规定执行,分拣出来的钢筋外售给废旧资源回收公司,泥饼和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交给砖厂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鄂式破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应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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