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金属工件表面环保处理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圆山路20号厂房 |
建设单位 |
湖南沧水涂装工程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知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沧水涂装工程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在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圆山路20号厂房,建设一条自动加工生产线,一条手动加工生产线,年表面环保处理20万m2金属工件。项目厂房面积3225m2,建设内容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公用工程、依托工程等构成。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 做好项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喷塑工序、刮灰打磨产生的粉尘分别经集气收集后采用二级滤芯过滤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涂(采用塑粉和水性漆)、烘干、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负压集气后采用催化燃烧处理工艺(RCO)处理达到《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中的限值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二) 做好项目水污染防治工作。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益阳市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水洗废水、水帘废水、喷淋塔除雾废水采用“预处理+破乳+两级絮凝沉淀+气浮+pH值调节+过滤+吸附”处理后循环回用,严禁外排。 (三) 做好项目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合理优化总平面布局,并从优化设备的选型、减震、消声、隔声和合理安排设备作业时间等方面做好噪声的污染控制工作,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四)强对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控制。项目产生的危废和一般固体废物应严格分类贮存,厂区内按规范和环评提出的容量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给地方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刮灰打磨收集的粉尘及边角料等为一般工业固废,经分类收集贮存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漆桶、废脱脂剂桶、废硅烷剂桶、脱脂废液、脱脂渣、硅烷化废液、硅烷 化渣、漆渣、废玻璃纤维、废活性炭、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渣和污泥、机械设备维修和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和废手套等危险废物应送危废暂存间分类贮存,定期外委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