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湖南益阳赫山区长坡岭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改造工程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东经112.423330、北纬28.537277) |
建设单位 |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益阳供电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为解决主变重载,满足供区负荷发展的需求,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益阳供电分公司拟在赫山区龙光桥街道宁家铺村对长坡岭110KV变电站实施改造,建设工程内容如下:1、更换2#主变,由原20MVA更换为50MVA;新增无功补偿装置2 ×3.6+1×4.8Mvar,拆除原1×3Mvar无功补偿装置。本期扩建在站内预留空地建设,无新征用地。 工程总投资 1426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3.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95%。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落实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污染防治等环保措施,按照设计规程施工。 2、变电站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主变、风机的位置,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 3、变电站为无人值班有人值守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站外市政污水管网。 4、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做好事故油池及集油沟的防渗工作,按照危废管理有关规定对变电站废油、废蓄电池进行收集贮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及时进行安全处置。 5、加强项目建设生态环境管理。变电站施工时,应圈定施工活动范围,避免对周边区域植被造成破坏,并对施工区域进行复垦。 6、在变电站等装置上悬挂“高压危险、禁止攀登”等警示标志,完善变电站运维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加强宣传,普及电磁环境知识,预防和减少环保纠纷投诉。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