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沅江市南大膳镇三坛庙沟渠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3-27 14:45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沅江市南大膳镇三坛庙沟渠黑臭水体整治工程

建设地点

沅江市南大膳镇三坛庙沟渠

建设单位

沅江市南大膳镇人民政府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知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湘办发〔2018] 24号)、《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湘政办发〔2017〕83号)文件精神,沅江市茶盘洲镇人民政府拟实施沅江市南大膳镇三坛庙沟渠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整治内容主要包括扫障工程、清淤工程、生态护坡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等主体工程,以及储运、公用和环保等辅助工程,工程总投资228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对黑臭渠道水和淤泥干化脱滤液采取围堰收集导流进入沉淀池,再经一体化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周边水体,严禁未经处理直排至周围环境。

加强大气污染防控。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及其他大气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施工中须充分利用地形、地势等自然隔声屏障,进行合理布置;选用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标准的施工机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和施工工艺;缩短高噪声施工作业、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夜间22:00-6:00不得施工;加强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要求。

严格固体废物处置。按照固体废物“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原则,做好工程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本项目产生的淤泥自然干化后,须经取样检测分析,如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要求,则可以综合利用,如不能满足则须严格按固体废弃物管理的相关要求进行妥善处置,严禁将清淤淤泥随意堆放,防止二次污染;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和景观绿化。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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