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泓高科技智能制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南县经济开发区南洲工业园综合产业园标准化厂房5号栋 |
建设单位 |
湖南泓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景新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选址于南县经济开发区综合产业园,生产厂房为租用园区已建成的5号栋三层标准化厂房,厂房总面积8355m2,其中一层建筑面积为2650.08m2,二层建筑面积为2650.08m2,三层建筑面积为2650.08m2,总建筑面积7950.24m2,工程总投资10000万元。主要进行智能家居系列产品的生产,年生产智能家居系列产品144000点。根据现场踏勘,厂房为空置厂房,已进行装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SMT生产线的VOCs及锡及其化合物废气进行有效收集,然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对DIP生产线的VOCs及锡及其化合物废气进行有效收集,然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类标准后排入长胜电排干渠,最后进入藕池河中支。 通过墙体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线路板边角料、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